第一章 小杂种和小畜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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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官流霆对于穿越这件事儿,实在是过于不陌生了。
对于大多数穿越了之后就有各种金手指、系统、经过九死一生千锤百炼之后开拓一片天地,坐拥举世皆惊的财富,或者直接从一朝皇帝做起的穿越人生来说……
他,一次都没有过。
不仅没有过,他有记忆的穿越经历有十次,前七次都穿成了动物。
就动物来说也不是灵兽珍禽,虎豹豺狼的猛兽都排不上。
这么说,举个例子:第七次直接穿成了倭鹿,就是东北话中的傻狍子。
带着记忆穿越成傻狍子其实是一件比较拧巴的事情,心理上极其抗拒那种傻了唧,但是生理上却不由自主地做傻事。
被猎人追赶的时候本能就想把头埋在雪里,玩着一个叫一叶障目的游戏。
等脑子里在骂身体蠢的时候已经被逮住了。
人有三魂七魄,命魂最珍贵。
但是如果只拥有最珍贵的,你会觉得不但不珍贵,反而很崩溃。
上官流霆就是这样的,只有命魂。
所以穿来穿去,居无定所。
后三次穿越成了人,一次叫韩大宝,是一个土财主家的智障儿子。
他不是没有智商,而是那一世的人设就是傻儿子。
他想开口说点智商正常的话,但是每到嘴边就成了乌七八糟让人退避三舍的雷人之语。
说完了他自己也想笑,笑出来周围人的眼神更加充满了鄙夷,仿佛在说:“看,傻子。”
第二次叫王二麻子,看名字也知道是个啥货色——东游西逛,三餐不济,四体不勤,最重要的是两手空空。
他尝试过跟命运做抗争,但是似乎命运给了他的人设是不可更改的。
其实归根结底都是借口,只是一个干啥啥不行,吃啥啥没够的懒散小人物罢了。
第三次,他有了一个好听的名字——上官流霆——别误会,只是这一次他的爹姓上官,喜欢喝的酒叫流霆酒。
孩子出生那天,他爹喝得红光满面,没文化又不会起名字,干脆就叫了个酒名儿。
这十次都是莫名其妙地穿到这些非常随意的躯壳中,潦草地过半生或一生……
等待嘎嘣一下就死了的结局,然后再糊里糊涂地开始另一个穿越的轮回,周而复始。
他几乎忘记了这十次穿越之前,自己是一个有文化,有理想,三观正,尤其迷恋古代神话故事的社会主义上进好青年。
所以他在最后一次勇救落水儿童的偶然中沉入冰冷的湖底的时候,一点都没有害怕,这算是最死得其所的一生了。
孩子活了,他撑不住了,祈祷下一生能投胎而不是穿越……
能够有一世温饱,从胚胎到垂暮的完整的过程,可以通过双手努力奋斗而赢得的普通人生,就知足了。
………………
但往往,事与愿违,少了二魂七魄的他又穿越了。
上官流霆好像躺在了一个世外桃源一样的地方,泥土是那么的松软,微风是那么的抚慰人心。
耳边柳莺婉转,悦耳动听。
可鼻子里却冲上来一股难以言喻的……臭……臭?
臭气熏天。
被傻狍子那一世支配的恐惧油然而生,这回不会穿越成屎壳郎了??
他猛地睁开双眼,“腾”地一下子坐起来紧张地查看自身——呼……还好,人模人样的。
然后低头看了看胸口确认性别,好,失去了自摸的乐趣。
再往周围望去,他被震住了:这里应该是一座山,地势高低起伏,这整个山上只有一株特别显眼的植物——一棵桃树。
这是一棵巨大无比的桃树,其枝叶横柯障蔽、郁郁葱葱、遮住了全山的天空。
只在枝叶之间星星点点洒出细碎的阳光来,也能猜出此刻如果没有这棵树,天空该是怎样的明媚和耀眼。
满树和娇烂漫红,万枝丹彩灼春融。
正是桃之夭夭的盛开景象。
满树灼灼其华,他放眼望去的所有地面,全都是落英缤纷,厚厚的一层桃花瓣。
而刚才躺过的地方被压出了一个桃花的凹进去的半身人形,空气里都是鼻子附近的……屎味。
上官流霆就纳了闷了,难道这个地方的桃花就是屎味的桃花?他往鼻子上一抹——有一坨软软的东西,像是什么禽类的粪便。
怪道是!原来是这玩意儿在作祟,他捧起捧桃花把鼻子上的粪便蹭掉,桃花沁人心脾的香气就钻进了心里,这里好美啊。
“小杂种!小杂种!”有一种不是人声的聒噪的声音在他的头顶上方飘荡。
他往周围瞅了瞅,就他一人儿,抬头一看,一只金色的大公鸡雄赳赳气昂昂地站在桃树顶上用爪子梳毛。
它发出来的声音是喔喔喔的,但是不知道为啥就是能听懂它在骂人,而且骂的就是自己。
上官流霆心花怒放:嗯??莫非苍天有眼,在辜负了我这么多次以后给了我一个金手指?
看这鸡的品相!这雄赳赳气昂昂的架势!这一身金光灿灿的羽毛!怎么看都是金手指啊!!
“金手指爸爸?是你吗?金手指爸爸?”
大公鸡转了转核桃大小的眼睛不可置信:“小杂种居然能听见我说话?但是仍然像个傻货!命魂都没有的傻货!”
这只鸡发出来的仍然是喔喔的鸡叫,但是上官流霆还是瞬间就懂了它的意思。
还没等他反应过来这蠢鸡为啥说他没有命魂,
大公鸡飞到他的头顶,“噗”地一声从屁股里坠出一坨东西,上官流霆闪身躲了过去。
低头一看——就是刚才鼻子旁边的东西。
娘希屁,这一定不是金手指,不是金手指凭啥骂人?一定要骂回去!
他恨恨地骂道:“小畜生!”
这只鸡比普遍意义上的大公鸡大了三倍不止,尤其是尾巴,硕大如蒲扇,更像是孔雀尾巴。
但是比起五颜六色的羽毛更显得艳丽无比——像是世界上最手巧的工匠给这只扁毛畜生用了鎏金的技术。
它抖了抖金灿灿,光闪闪的羽毛,忽听得眼前这人骂它是“小畜生”,两只核桃大小的眼睛登时变成了斗鸡眼,恶狠狠地盯着他,仿佛下一秒钟就要飞过去,用金色的爪子把他的脸抓成土豆丝。
阳光和煦,桃花繁盛。多了这只讨人厌的小畜生,真是映衬了那句“人生不如意十之八九。”
对于大多数穿越了之后就有各种金手指、系统、经过九死一生千锤百炼之后开拓一片天地,坐拥举世皆惊的财富,或者直接从一朝皇帝做起的穿越人生来说……
他,一次都没有过。
不仅没有过,他有记忆的穿越经历有十次,前七次都穿成了动物。
就动物来说也不是灵兽珍禽,虎豹豺狼的猛兽都排不上。
这么说,举个例子:第七次直接穿成了倭鹿,就是东北话中的傻狍子。
带着记忆穿越成傻狍子其实是一件比较拧巴的事情,心理上极其抗拒那种傻了唧,但是生理上却不由自主地做傻事。
被猎人追赶的时候本能就想把头埋在雪里,玩着一个叫一叶障目的游戏。
等脑子里在骂身体蠢的时候已经被逮住了。
人有三魂七魄,命魂最珍贵。
但是如果只拥有最珍贵的,你会觉得不但不珍贵,反而很崩溃。
上官流霆就是这样的,只有命魂。
所以穿来穿去,居无定所。
后三次穿越成了人,一次叫韩大宝,是一个土财主家的智障儿子。
他不是没有智商,而是那一世的人设就是傻儿子。
他想开口说点智商正常的话,但是每到嘴边就成了乌七八糟让人退避三舍的雷人之语。
说完了他自己也想笑,笑出来周围人的眼神更加充满了鄙夷,仿佛在说:“看,傻子。”
第二次叫王二麻子,看名字也知道是个啥货色——东游西逛,三餐不济,四体不勤,最重要的是两手空空。
他尝试过跟命运做抗争,但是似乎命运给了他的人设是不可更改的。
其实归根结底都是借口,只是一个干啥啥不行,吃啥啥没够的懒散小人物罢了。
第三次,他有了一个好听的名字——上官流霆——别误会,只是这一次他的爹姓上官,喜欢喝的酒叫流霆酒。
孩子出生那天,他爹喝得红光满面,没文化又不会起名字,干脆就叫了个酒名儿。
这十次都是莫名其妙地穿到这些非常随意的躯壳中,潦草地过半生或一生……
等待嘎嘣一下就死了的结局,然后再糊里糊涂地开始另一个穿越的轮回,周而复始。
他几乎忘记了这十次穿越之前,自己是一个有文化,有理想,三观正,尤其迷恋古代神话故事的社会主义上进好青年。
所以他在最后一次勇救落水儿童的偶然中沉入冰冷的湖底的时候,一点都没有害怕,这算是最死得其所的一生了。
孩子活了,他撑不住了,祈祷下一生能投胎而不是穿越……
能够有一世温饱,从胚胎到垂暮的完整的过程,可以通过双手努力奋斗而赢得的普通人生,就知足了。
………………
但往往,事与愿违,少了二魂七魄的他又穿越了。
上官流霆好像躺在了一个世外桃源一样的地方,泥土是那么的松软,微风是那么的抚慰人心。
耳边柳莺婉转,悦耳动听。
可鼻子里却冲上来一股难以言喻的……臭……臭?
臭气熏天。
被傻狍子那一世支配的恐惧油然而生,这回不会穿越成屎壳郎了??
他猛地睁开双眼,“腾”地一下子坐起来紧张地查看自身——呼……还好,人模人样的。
然后低头看了看胸口确认性别,好,失去了自摸的乐趣。
再往周围望去,他被震住了:这里应该是一座山,地势高低起伏,这整个山上只有一株特别显眼的植物——一棵桃树。
这是一棵巨大无比的桃树,其枝叶横柯障蔽、郁郁葱葱、遮住了全山的天空。
只在枝叶之间星星点点洒出细碎的阳光来,也能猜出此刻如果没有这棵树,天空该是怎样的明媚和耀眼。
满树和娇烂漫红,万枝丹彩灼春融。
正是桃之夭夭的盛开景象。
满树灼灼其华,他放眼望去的所有地面,全都是落英缤纷,厚厚的一层桃花瓣。
而刚才躺过的地方被压出了一个桃花的凹进去的半身人形,空气里都是鼻子附近的……屎味。
上官流霆就纳了闷了,难道这个地方的桃花就是屎味的桃花?他往鼻子上一抹——有一坨软软的东西,像是什么禽类的粪便。
怪道是!原来是这玩意儿在作祟,他捧起捧桃花把鼻子上的粪便蹭掉,桃花沁人心脾的香气就钻进了心里,这里好美啊。
“小杂种!小杂种!”有一种不是人声的聒噪的声音在他的头顶上方飘荡。
他往周围瞅了瞅,就他一人儿,抬头一看,一只金色的大公鸡雄赳赳气昂昂地站在桃树顶上用爪子梳毛。
它发出来的声音是喔喔喔的,但是不知道为啥就是能听懂它在骂人,而且骂的就是自己。
上官流霆心花怒放:嗯??莫非苍天有眼,在辜负了我这么多次以后给了我一个金手指?
看这鸡的品相!这雄赳赳气昂昂的架势!这一身金光灿灿的羽毛!怎么看都是金手指啊!!
“金手指爸爸?是你吗?金手指爸爸?”
大公鸡转了转核桃大小的眼睛不可置信:“小杂种居然能听见我说话?但是仍然像个傻货!命魂都没有的傻货!”
这只鸡发出来的仍然是喔喔的鸡叫,但是上官流霆还是瞬间就懂了它的意思。
还没等他反应过来这蠢鸡为啥说他没有命魂,
大公鸡飞到他的头顶,“噗”地一声从屁股里坠出一坨东西,上官流霆闪身躲了过去。
低头一看——就是刚才鼻子旁边的东西。
娘希屁,这一定不是金手指,不是金手指凭啥骂人?一定要骂回去!
他恨恨地骂道:“小畜生!”
这只鸡比普遍意义上的大公鸡大了三倍不止,尤其是尾巴,硕大如蒲扇,更像是孔雀尾巴。
但是比起五颜六色的羽毛更显得艳丽无比——像是世界上最手巧的工匠给这只扁毛畜生用了鎏金的技术。
它抖了抖金灿灿,光闪闪的羽毛,忽听得眼前这人骂它是“小畜生”,两只核桃大小的眼睛登时变成了斗鸡眼,恶狠狠地盯着他,仿佛下一秒钟就要飞过去,用金色的爪子把他的脸抓成土豆丝。
阳光和煦,桃花繁盛。多了这只讨人厌的小畜生,真是映衬了那句“人生不如意十之八九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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