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2章 又妒又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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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散会。”说完了该说的,傅司南利落地宣布,大步走向门口。

    高管们那些端端正正的身子迅速歪倒,凑在了一起,“老板最近在给这个牌子做广告吗?”

    “不会,老板有的是钱,哪里看得上这几个广告费?”

    “这个牌子从来没见过啊。”

    “这是最低端的西装品牌,一套下来就千把块!”商业部的高管于总经理突然道。于经理和其他人一样,五万以下的西装是不会考虑的,但自己女儿正在学做生意,代理了这个品牌,所以才会知道。

    “千把块?”

    会议室里,众人一致吸一口凉气。

    老板竟然穿一千的西服?

    千把块的西服别说在他们这些高收入人群眼里不值一提,就算普通人也会觉得上不了台面。

    “公司出状况了?风影要破产了?”

    大家你看我,我看你,每个人心里都亮堂堂的,新一期财务报表摆在那里,本季度风影的纯利润又翻了一翻,根本没有破产的可能性!

    “可能……老板只是在宣扬勤俭朴素,你们也知道,现在国家提倡。”

    大公司老板嘛,更要以身作则。

    “说得没错!”

    勤俭朴素是个优良传统啊,老板带头遵从,他们这些做下属的怎么可以落后。

    “老于,你女儿在做这个品牌,我订两套。”

    “我订三套。”

    “……”

    傅司南丝毫不知道自己的变化在高管中间引起怎样大的波涛,还顺带让某个刚学做生意的新人躺赢一把,他边走边低头看手机,想着这个点小妮子应该已经下课,她在做什么?

    正想着,傅百年迎面就走了过来。

    “穿的是什么名堂?”傅司南第一时间将目光落在他的衣服上,立刻露出嫌弃的表情。

    那不是一般的嫌弃。

    是绝对的,极致的嫌弃!

    傅百年身上的衣服又宽又大,就像套了个大水桶,走起路来直鼓风,唐装的优雅全无,剩下的只有滚铁桶般的粗笨。

    加上大红大花的富贵色……

    这简直就是一只滚动的唐三彩!还是劣制的!

    傅百年丝毫不觉得衣服穿在自己身上不好看,得意地在傅司南面前晃动着,“看到了,这是我孙媳妇给我的,不是买的,是做的,亲手做的!”

    他有意强调是亲手做的,声音那个亮堂,整栋楼都听到了。

    傅司南原本想要讽刺一翻傅百年的,听到这话,他牙酸了。

    老婆是他的,他只得了一千块的买衣服钱。

    钱和衣服,完全两个概念,更何况还是亲手做的衣服!

    亲手做和一千块钱……

    孰轻孰重,一目了然!

    傅司南突然就觉得压在胸口的那一千块钱不香了,不仅不香了,反而烫得胸口发痛。

    叶宁乐愿意给老头子亲手做衣服,却只给他钱,分明就是重视老爷子更多,超过他绝对有一百倍,不一万倍!

    他、很、不、开、心!

    但在傅百年面前,他又怎么会露出真实性情,只将目光冷冷地定一下,“幼稚!”

    既而转身进了总裁室的门,门被拍得叭叭响!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今天是歌唱大赛海选的日子。

    宁乐吃完中饭便跑去了学校的大礼堂,那儿早就坐满了人,好多都是来参加海选的。他们都换上了漂亮的衣服,还化了妆,十分隆重的样子。

    宁乐没有多余的钱去买昂贵的衣服和化妆品,索性素面朝天。她穿着一件简单的白t恤,七份牛仔裤,小白鞋,马尾高高扎起。

    这样一副清纯的样子反而添了几许灵性,加上她本就长得漂亮,皮肤特别好,一进去就引来不少目光。

    “宁乐!”何景渚大步走过来,脸上带着和煦的阳光,“准备得怎么样?”

    叶宁乐笑笑,“平常心对待。”

    “对,平常心对待。”何景渚赞赏地点头,“其实以你的水平,完全不需要参加海选的。”

    他说着话,目光热烈地落在她身上。

    从开学第一眼看到她,他就喜欢上她。奈何她总是来无影去无踪的,两人即使同班同学交流得也不多。

    宁乐人美,专业能力强,何景渚很想能和她同台演唱。奈何她从不参加比赛活动,他等了三年才等到这个机会。

    “别笑我了,你才是真正的强者,每次都拿冠军。”叶宁乐道。

    “原来你有关注我!”何景渚眼里的光亮更浓了些,“我还以为你什么都不关心呢。”

    叶宁乐:“……”

    他和她同一个专业,同班上课,怎么可能一无所知?

    “不过,你来了之后,冠军就未必是我了。你的歌声是我听过的最美的。”

    他这话,让叶宁乐微微有些意外。

    她的声音的确天生极美,但叶淑仪也在这所学校,和她同一个专业。叶淑仪不允许她唱歌比自己好听,除了不让她参加比赛,就连正常考试都要隐藏实力,绝对不能超前于自己。

    她其实从来没有在人前展露过真正水平。

    “你喜欢在琴房最西边的那间琴室练声,一般都在早上七点之前,我这个时间点刚好在那边跑步。”何景渚道。

    他不是非要在那个点跑步,而是只有那个点去才能听到她的声音。

    两人交谈的时候,叶淑仪正好走过来,一眼将二人锁住!

    她清楚地从何景渚眼里看到了对叶宁乐的喜欢,不是普通的喜欢,而是极致的喜欢!

    叶淑仪的指头不由得掐了起来。

    在认识傅司南之前,她的白马王子人选是何景渚!

    何景渚唱歌唱得好,家庭背景又很厉害,人也长得非常俊美和煦,是这所学校里最配得上她的男人!

    可无论她怎么套近乎,何景渚就是不愿意多看一眼!

    原来,他喜欢的是叶宁乐啊。

    叶宁乐这个死女人!

    从小到大,叶宁乐都比她好。长得比她漂亮,成绩比她好,连唱歌都比她唱得棒!自己想尽办法压制她,剪坏她的头发,不让程思雅给她买衣服,只能捡自己的破烂衣服穿。

    可她总有办法把自己弄得漂漂亮亮的,哪怕那些剪得七零八落的衣服,经过她的手最终都会变成比原来漂亮好几倍的时装!

    对于叶宁乐,叶淑仪向来又嫉妒又恨!

    一个穷酸鬼还想攀上何景渚,做美梦呢!

    哪怕她现在已经不稀罕何景渚,也不允许叶宁乐得到!想到这里,她大步走了上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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